1. 必备材料清单
-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扫描件
- 建筑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扫描件
-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扫描件(施工企业)
-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
- 驻浙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(省厅提供格式)
- 驻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
- 企业公章电子版
- "三类人员"(企业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员)证书、证件及社保凭证
- 驻浙办公地址证明
2. 注册账号
- 访问浙江政务服务网 (https://www.zjzwfw.gov.cn),点击 "法人登录 / 注册"
- 选择 "法人注册",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法定代表人信息,完成实名认证
登录 "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"(jzsc.jst.zj.gov.cn)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- 点击首页 "省外企业登录",使用政务网账号密码登录
- 如无账号,点击 "注册",选择 "省外企业" 类型
在系统中填报基本信息:
- 企业基本资料(从政务网自动获取,核对无误即可)
- 资质信息(系统自动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获取,确认并勾选需备案资质)
- 驻浙机构信息(办公地址、联系方式等)
- 人员信息("三类人员" 在【人员信息备案】模块录入)
- 返回浙江政务服务网,进入 "法人服务"
- 按部门选择 "省建设厅",搜索 "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" 事项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- 点击 "在线办理",进入备案申请页面
- 填写备案申请表,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:
-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驻浙负责人授权委托书
- 驻浙负责人身份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- 企业公章(电子版)
- 确认信息无误后,点击 "提交"
1. 审核流程
- 系统自动初审(1 个工作日)→ 属地建设主管部门人工审核(3-5 个工作日)
- 部分地区可能需要现场核验原件(携带全部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)
2. 获取备案证明
- 审核通过后,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,在 "我的办事" 中找到已完成事项
- 点击 "下载打印",获取《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》(电子版,含二维码)
- 此证明在浙江参与招投标、开展业务时需主动出示
1. 有效期与延期
- 备案证明有效期一般为 2 年
- 到期前 30 天,在原系统提交延期申请(流程同新申请)
2. 信息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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